Line 27: Deductible part of self-employment tax (一半自雇税抵扣)

 

IRS规定,自雇人士交(收1099-MISC工资/独资企业)的一半自雇税(SE Tax)金额可以用来降低联邦所得税的应税收入。金额来自附表Schedule SE的Line 13, Deduction for one-half of self-employment tax。

注意:一些签证类型(比如,F-1/J-1学生)在报税身份为 【非居民外国人(Non-Resident Alien)】时,可以不用缴纳自雇税/SE Tax, 详情请见文章《手把手教你向IRS要回FICA税》的“什么人可以不交FICA税”部分。

所以,当我们可以不交自雇税/FICA税的时候,自然也就不能享受这个一半自雇税的减免了。

 

Line 29: Self-employed health insurance deduction (自雇人士医疗保险抵扣)

 

自雇人士,可以享受自雇者医疗保险的扣除。这一项扣除,不光可以扣除自己的保险费,直系家属(妻子/丈夫/孩子)在你名下购买的医疗保险也可以扣除。但想要申请这项扣除,需要符合以下所有的条件:

·      是自雇人士(拿W-2的员工是不能享受的);

·      Net profit > 0(Schedule C的Line 31金额大于0);

·      保险可以抵扣的金额有上限,抵扣不能超过Net profit(Sch. C Line 31)的金额(例如:保险费用$840, 但是Net profit只有 $700, 则可抵扣的金额只能是$700。);

·      医疗保险必须在你或你的公司的名字下购买的;

·      没有同时享受其他政策下给你投的医疗保险(例如,你配偶的雇主赞助的给全部家庭成员投的医疗保险)。

 

Line 31: Scholarships and fellowship excluded (免税奖学金)

 

在收入板块中提到的Line 12奖学金一项,其中有些根据IRS的规定是免税奖学金,那么将免税的部分填入此项。

根据 IRS的规定,只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,奖学金收入不用缴税:

·      你在具备正常师资和课程的教育机构完成学位。

·      奖学金用于支付学费,杂费和与课程相关的费用,如书本、教材、设备等。(注意:用于补助住宿、差旅等时不能免税)

而要求获奖人做TA/RA/GA为前提条件领取的“奖学金”不免税。